首页
>> 出版伦理
出版伦理
时间: 2019-11-04 次数:


为提升《河南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的出版质量,提高期刊审者、作者及出版者的职业伦理素养,参照国内外出版伦理规范和学校学术期刊出版实际,制订《河南理工大学学术期刊出版伦理规范》。

审者的出版伦理

1.1 所有审者均为所从事行业领域的公认专家,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公平正义,乐于奉献。

1.2 所有审者愿意将自己的姓名、所在机构及担任的职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布于学报网站。

1.3 所有审者应秉持公正评价,尊重创新的态度,尽力对稿件的选题意义、创新性和写作质量、论证的合理性给出公正的评价,尊重作者思想的独立性和科学研究创新的积极性,避免门户之见、种族歧视和私人恩怨。

1.4 所有审者应及时评审所从事行业的稿件,审稿是同行评议学术研究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科学共同体中每个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审者应该尽力及时履行审稿的职责,如果不能履行职责应尽快退审,或推荐他人评审,或者告知编辑可能延期的时间和原因。

1.5 所有审者评价应客观有据。充分考虑个人在科学认识上的局限,应尽可能地解释和引证评价的依据,必要时提供评价所依据观点和事实的文献资料,努力追求评价的客观性,且便于编辑和作者对审稿意见的理解,避免评价的主观性和涉嫌人身攻击的言辞。

1.6 所有审者应主动回避有利益冲突的稿件,当遇到可能熟知人员的稿件或存在利益冲突的稿件时,应主动回避,告诉编辑部另选他人评审。

1.7 所有审者不得利用审稿谋私,对于作者在研究中认识不足到或未论证清楚的地方,应给予充分的修改建议。

1.8 所有审者在被评审文章发表之前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未发表稿件的研究内容。

1.9 所有审者在评议过程中,如果发现有疑似不端现象,无论是数据类同还是研究方法相同,均应及时告之编辑部,避免不端文献的发表。

作者的出版伦理

2.1 在撰写论文时应准确表述,客观报道。科学发表的首要目的成果报道,因此首要的责任是确保成果描述的准确性并客观地对结果进行实事求是的讨论,尽力避免疏失和夸张;原始研究的报道应包括必要的细节或公开相关的试验、设备数据等资源,以方便同行重复研究过程和验证研究结果。

2.2 在论文署名时,所有作者均应为本文的研究做出了贡献,不得虚假署名,一经发现,按不端文献处理。作者须提交《作者声明表》,在表格中说明各位作者的贡献。

2.3 在论文发表后,所有作者都有义务提供论文勘误和撤销发表。

2.4 文后所列参考文献均为作者在撰写论文时认真查阅过,并与本文研究相关。

2.5 禁止作者在多个期刊同时投稿同一篇论文,严禁发表同样的研究内容,否则将立即拒稿。

2.6 作者均为提供基金支持的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2.7 作者投稿时保证论文为原创作品,无任何抄袭现象,否则将立即拒稿。

2.8 作者须提交《作者声明表》,按照表格中的说明,主动向编辑部报告利益冲突,不存在利益冲突的也应声明“没有利益冲突”。

出版者的出版伦理

3.1 所有稿件实行注册投稿,所有评审过程无需任何费用,论文一经录用,发表时版面费为每篇500元(人民币),稿酬发表后发放。

3.2 所有稿件均需经过中国知网科研论文不端检测,重复率必须低于10%,高于10%时退回修改或退稿。

3.3 所有稿件择优录取,本刊录用率约为15%,录用稿件必须为原创作品,且创新性突出或实用性价值较好,在国内达到领先水平。

3.4 如有其他读者/作者/审者指控论文有学术不端行为,编辑部将展开调查,如情况属实,将严肃处理投稿作者。

3.5 编辑部/读者/审者若发现已发表的论文存在错误或学术不端行为时,编辑部主动联系作者进行勘误或撤稿,并对不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6 论文提交《河南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期刊,一经录用,本论文著作权 及相关财产权将被转让给《河南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编辑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权利:汇编权、发行权、复制权、翻译权、网络出版及信息传播权等。

3.7 所有作者均可从编辑部免费获得纸质样刊以及电子样刊。

3.8 所有投到编辑部的稿件,请作者自行存留电子文档,一经录用将会公开发表,未录用稿件,编辑部将全文存档保存,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泄露未录用稿件的研究内容。

3.9 经过三审录用的稿件,编辑部及时刊登发表,并在正式发表之前做网络首发。

3.10 本刊暂不发布商业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