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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产权在出质期间的处分限制问题
供稿: 吴碧虹 时间: 2018-12-21 次数:

作者:吴碧虹

作者单位:宁波大学法学院

摘要:从实际处置出质知识产权时的变现问题出发,通过介绍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方法,分析出质知识产权变现价格的影响因素,推导出"知识产权产品的市场份额"、"知识产权变现时间"对其变现价格具有重要影响这一结论。进一步的论述表明,以"质权人同意"作为出质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的前提条件,对质权人、出质人及社会总体的效益均有妨碍,因而应该允许出质人在质权人实行质权前转让或许可出质知识产权,而无须取得质权人的事先同意。为此,建议对物权法进行相应修改,将"取得质权人同意"代之以"出质人的通知义务",并赋予质权人撤销权及出质人提供替代担保物的选择权。

关键词:出质知识产权;质权人处分限制;出质人通知义务;

DOI:10.16698/j.hpu(social.sciences).1673-9779.2011.03.016

分类号:D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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