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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丰改制与北宋太常寺建制的变迁
供稿: 曹璐璐 时间: 2020-11-20 次数:

摘要:北宋前期,中央机构繁复,因旧有寺监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故在寺监外,增设新机构,太常寺与太常礼院、礼仪院并立,其重要职能被太常礼院和礼仪院所分,在北宋前期,仅掌社稷及武成王庙、诸坛、斋宫、习乐等职事。太常卿成为阶官的一种,没有特殊任命,不能到太常寺任职,太常寺的实际最高长官为判太常寺。元丰改制后,太常礼院职事罢废,太常寺开始专其职,太常寺职权由此得到恢复和扩大。北宋后期,太常寺统掌礼乐之事,凡大朝会、祭祀所用雅乐及器服,郊祀、宗庙、社稷、陵寝、牺牲、籍田、祠祀等,均得统管,其下辖机构也进行了相应调整。总体而言,北宋太常寺建制,以元丰改制为界,前后存在较大变化。

  • DOI:

    10.16698/j.hpu(social.sciences).1673-9779.2020.03.014

  • 专辑:

    教育与社会科学综合; 文史哲; 政治军事与法律

  • 专题:

    中国古代史; 中国政治与国际政治

  • 分类号:

    K244;D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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